各位居民:
2022年3月19日,吉林市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3人死亡3人受伤,火灾原因是电动车着火,引爆燃气罐,造成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安全秩序,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做出如下规定:
一、禁止所有电动车(包括电动车电瓶)进入社区建筑物内停放和充电,禁止从楼内私拉乱接充电线到楼外为电动车充电。
二、所有电动车要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电气、燃气设施周边等公共区域。
本通知里的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及其它以电瓶为动力的代步工具。
师大社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