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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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8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于2022年10月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聚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立健全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坚持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成果申报

第十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第十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凡在20201月1日—2021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社会组织、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成果审核等工作。

三、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实名注册,并参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时间要求录入个人申报信息。

申报材料:纸质申报表两份(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类1份;著作类2份)。论文类需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和研究报告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里,材料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研究报告类成果以光盘形式报送,不需网上填报。

研究报告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表两份2.研究报告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所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份4.纸质版内容提要一份研究报告不需隐去作者信息。光盘刻录内容:1.申报表电子版2.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3. 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4.内容提要电子版

所有申报者,除需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填报、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需填写附件5《吉林省第十四届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名单汇总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文件以“项目负责人+社科优秀成果奖汇总报”命名。

长春以外地区由所在市州社科联组织申报。长春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其科研管理部门直接组织申报。组织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申报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评奖办将不予受理。

时间安排

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及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10201031日(下午4点前),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申报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

五、其他事项

1、本届评奖所需申报材料和《实施细则》可从吉林社科网 (http://www.jlass.org.cn/)、吉林省社科联网(http://www.jlskl.cn/ )下载,也可在附件中下载。

2、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系统关闭之后,省评奖办不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报。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确保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所有审核工作。

3、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科研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