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2〕16号)要求,为预防新葡萄官网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辅导员要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
二、做好预防工作。各学院要制定学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同时,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必要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
三、密切家校联系。各学院要保持同家长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