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图书馆是面向全校读者开放的公共服务场所,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阅读境,是每一个读者应尽的义务。为规范阅览秩序,妥善处理馆内遗留物品,排除馆舍消防安全隐患,参考省内外各高校做法并结合新葡萄官网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遗留物品是指在每日闭馆后读者仍然留存于图书馆内的一切物品(其中,未归置的散页纸、未喝完的矿泉水瓶及一次性包装的饮品将被视为丢弃物投放到垃圾桶内),位置包含但不限于:阅览室(尤其是桌面)、书架区、学习空间、走廊、楼梯、疏散通道等。
第三条遗留物品的清理。对于放置在楼梯疏散通道的物品,图书馆每日不定期清理至就近楼层的阅览室“遗留物品临时存放点”;对于放置在阅览室内(桌面、椅子、窗台等位置)的物品,图书馆每日闭馆后清理至就近阅览室“遗留物品临时存放点”。
第四条遗留物品临时存放点的管理。对于遗留物品临时存放点存留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图书馆没有保管义务。图书馆每周周日对该处物品进行清空处理,所有物品将运到“读者物品领取处”。
第五条遗留物品的寻回。对于存放于“读者物品领取处”的物品,读者可在1周内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在签写《保证书》后,由老师或学管会同学带领寻找。
第六条惩戒。对首次产生遗留物品问题的读者给予批评教育,自行签写《保证书》,计入信用名单;再次发生的,按照《图书馆读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之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移交学院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馆
2024年8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