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从事教育管理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因此各单位可申报先进集体不得超过1个,先进个人人选(含“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不得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提出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各单位要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需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四)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一)《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1),申报人员皆须填写,请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教1704室。
(二)《廉洁自律鉴定表》(附件2),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无需填写。
(三)《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二)、(三)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主教1715室。
电子版材料
《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请以单位命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nujob@jlnu.edu.cn。
六、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早8点30分前报送相关推荐材料。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感谢大家对人事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