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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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四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完善四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报销制度,保证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得到一定治疗,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四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四人社字[2017]158号),现将此办法公布给全校教职工,有申请办理者可查看附件中的相关内容。
     办理时,需要先打印《申请表》,参照《办理流程》中的有关要求办理。
     
       四平市医保局咨询电话:3223204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3295505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