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根据吉政办发[2018]46号文件标准,学校调整补发教职工基本工资。
调整补发范围: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流动编制人员、集体职工、离休人员。
调整补发时间:补发2018年7月至12月,2019年1月执行新标准。
补发标准:新旧标准增资额,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增资额的12%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流动编制人员按照8.3%预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补发金额扣税后已于12月26日晚补发到卡,请各单位通知教职工注意查收。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杜老师、杨老师3295505.
人事处劳资科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