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的通知》(吉发〔2021〕3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人才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现将人才享受薪酬激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省“18条”人才政策第一批分类定级D类及以上人才中被授予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且未获得关于此项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的人才。
二、申请程序
1.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见附件)。
2.学校对个人申请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批备案。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纸质版、所获得荣誉称号复印件各1份上报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3295505。
附件:
享受薪酬激励政策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