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24年最新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因公出国(境)范围包括赴国(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合作、参加国际会议、参加文体访问演出、运动比赛等,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考察等不予审批。
注:本次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不包含CSC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经费来源
出访须有合理经费来源,其中科研经费须有国际交流经费预算,无经费来源者不予审批。
二、计划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审
请符合上述要求,有出访计划的教职员工填写《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另附经费来源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立项书复印件等),由各单位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
1.汇总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纸质版及申报人佐证材料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oiec@jlnu.edu.cn。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
地 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第十一教学楼八楼812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3290040
(三)学校审核、计划上报
因公出国(境)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送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计划获批后统一录入吉林省相关管理系统。
三、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
根据文件精神,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将按照报送计划审批出访团组,未报计划的团组将不再审批。
备注:经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请各位申报出访人员在拟定出国(境)日期前3个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出访任务报批执行。
附件: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