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3-02 19:41:56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23年最新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继续鼓励开展线上外事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线上外事活动报批程序。

2.对于确有必要的因公出访工作,要坚持任务和效果导向,重点支持开展重大合作项目、执行重要招商引资任务及专项任务,优先保障配合国家重要任务、重大外事活动、出席双多边重要会议磋商谈判、参加重要国际赛事,优先安排对美术学、文化、教育等人文交流、国际友城交流、重要国际学术交流及企业境外大型招商展览、经贸交流、项目对接等出访活动。考察类团组一律不予审批。

注:本次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不包含CSC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经费来源

线下出访须有合理经费来源,包括科研项目经费(须有国际交流经费预算)、国家组团、邀请方支付等,无经费来源者不予审批。

二、计划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审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教职员工填写《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有线下出访计划的教职员工需另附经费来源佐证材料复印件(立项书复印件等)。由各单位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

1.汇总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及申报人佐证材料纸质版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oiec@jlnu.edu.cn。

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 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第十一教学楼八楼812室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3290040

(三)学校审核、计划上报

因公出国(境)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送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计划获批后统一录入吉林省相关管理系统。

三、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

根据文件精神,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将按照报送计划审批出访团组,未报计划的团组将不再审批。

备注:经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请各位申报出访人员在拟定出国(境)日期前3个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出访任务报批执行。

附件:《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