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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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3

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度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2021、2022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9 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6)要求。

二、材料要求

1.符合验收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2023 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附件5),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附件5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3.请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前提交纸质版验收报告和验收材料各一式5份(共10份)至科研处科技管理科1415室。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2.理科验收报告书

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材料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5.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空表(描上方二维码在线填写)  

6.吉林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7.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科研处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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