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四平市科技局现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入库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入库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且具有科学家精神;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在本市从事科技工作的优秀人才;
4.研究领域和学术方向不违反科研伦理,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入库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科技研发、项目管理等工作;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科技相关工作;
3.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前三),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课题等科研工作;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省科学技术三等奖要求排名在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在前五位,一等奖排名在前八位);
5.在所研究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和专著、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原型、自主开发的新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带有技术参数的图纸等、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其他)或有已经转移转化的科研成果;
6.被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省级科技创业导师或者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
二、入库流程
(一)拟申请入库人才填写《四平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附件1)本人签字后,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15:00前送至科研处1415室。电子版以“姓名+四平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登记表”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043475700@qq.com。
(二)申请人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四平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入库人员的使用
(一)优先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相关调研和考察学习等活动;
(二)择优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报纸报刊、新兴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展推广工作;
(三)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员数量;
(四)优先推荐参加科技部门组织的评选和人才举荐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为广泛吸纳人才,确保人才库的规模结构,本次征集不限制各推荐单位上报的人员数量。
(二)已入库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涉及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等重要信息变动要及时上报更新。
附件:1.四平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登记表
2.四平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信息汇总表(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
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