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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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1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环境,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科研处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