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环境,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科研处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