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发改委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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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根据《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发改高技【2016493号),现开展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支持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对我省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在相关领域在相关领域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室。

二、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扫描PDF电子版于201998日报送到科研处,学校将99以公文形式报送到吉林省发改委。  


          科研处

      201994


吉发改高技[2019]564号-关于申报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