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省科技厅)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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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吉林省科技厅已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共分为6个计划类别,22个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类别涵盖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科技战略与规划研究

二、具体要求

1.《通知》中对申报及合作单位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资格条件、各计划类别资助额度、资助领域、资助年限、申报材料及附件等内容均提出了详细要求,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详见附件),根据个人和团队科研优势,合理提出申请。

2.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jlkjxm.com/,填写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并经学校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材料,一式3份,胶装装订成册所有申请材料所涉及的公章,均要求红章,复印、彩打均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提交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项目需提交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合作协议及审计报告均需上传申报系统。

4、申报书填写:项目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限报5项,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吉林省科技厅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吉科发监〔2020〕74 号)要求执行。

5、依据项目支持发表的论文要求。依据省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需要标注任务书编号,且仅能标注 1 项最直接相关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助字样,论文发表按照《吉林省科技厅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吉科发监〔2020〕74 号)和《关于加强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论文列支管理的通知》(吉科发监〔2020〕96 号)要求执行。

6、申报时间:

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省属高校限项申报10项,如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未入选的项目可更改申报类型,申报“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

其他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924日(随时提交,随时审核),纸件材料受理时间为923——925日。

联系人:王忆非,鲍庆晗        联系电话:3291179

                               

                                   科研处

                                 2020年8月28日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