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深化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改革, 强化理论研究与 实际应用相结合, 不断提高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题说明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4年度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也可自拟题目。自拟选题需聚焦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和发展问题, 以应用为导向,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证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能够解决高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要求
(一) 面向省内普通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指导服务的专职教师和工作人员, 以及从事学生管理和学籍学历管理的工作人员。项目申请人资格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3〕37号 )要求执行。
(二)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从今年起,实行全过程网络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 省 高 校 科 研 管 理 服 务 云 平 台,( 网 址 :http∶//jlky.yuntu.cn/user/login), 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各位申报人请务必于7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逾期系统关闭。
(三)采取限额申报,普通本科高校每校申报就业创业工作方面项目数不超过 3 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项目数不超过 2 项;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就业创业工作方面项目数不超过 2 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四)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需将确认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新葡萄官网审核截止日期为 8 月 10 日。
三、评审管理
(一) 2024 年度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预计立项 80 项左右, 每个项目参照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1 万元,项目周期为 1-2 年。对于研究成果显著、实效性强的项目, 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二)各高校要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管理,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成果运用,督促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专项课题验收标准另行通知。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得低于规定年限, 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委托项目可适当进行调整。项目研究过程中,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 须经本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报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和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邢欣欣,陈晶 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