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下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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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1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教育厅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19、2020、2021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8 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 1)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 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 A 类 5%左右、B 类 10%左右、C 类 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评选出双 30 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三)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于 11 月 17 日前将《2022 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 收 项 目 情 况 汇 总 表 》( 附 件 2 ) 电 子 版 发 送 至13844403102@163.com邮箱,汇总表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教育厅结题汇总表”命名,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社科管理科(纸质材料按下述第三点准备)

(四)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3)

2.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 万字),格式可参考附件4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含 SCI、EI、SSCI、CSSCI 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参加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 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封皮可参考附件6,白色硬皮纸胶装)

四、其他要求

各高校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成立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结题验收工作规定和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本校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欣欣        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2 年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