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6年4月起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以总会名义设立的分支机构“十三五”规划课题专项课题另行文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指南(见附件),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1.重大攻关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及资助
1.请申报单位各自先行启动自己的规划课题申报及初评工作,通过初评的课题可在本单位立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评审。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0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及分支机构申报课题数5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1项、一般研究课题3项),高校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项。
3.学会对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给予资助。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3-4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研究经费。一般研究课题由申报单位全过程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1.由各申报单位统一申报规划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
2.规划课题领衔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或研究机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申报单位。
3.课题受理时间: 2016年5月9日。
4.材料上交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A4纸左侧装订;同时将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5.报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不收取评审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