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201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于2017年组织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吉林省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成果申报
凡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著作和论文可以兼报, 但前提必须是一个独著,一个合著。
为了鼓励多出精品,提高省社科奖在全国的竞争力,本届评奖向高端成果倾斜,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获奖数量有所减少。
三、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联网(http://jlskl.cn/) 社科评奖栏目下的网上申报模块并实名注册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详见申报者操作手册),系统确认通过后,须打印纸质申报表二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的复印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其中佐证材料包含转载、引用、获奖、社会评价、立项情况、报刊评价、社科普及情况、咨询成果等证明材料。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申报者将以上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清单粘在档案袋上, 2017年2月15日集中报送到科研处。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原件)一律不返回。
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四、时间安排
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2017年1月18日—2月15日)
申报者登录系统(http://jlskl.cn/)填写申报信息。
2、上交纸质材料(2017年2月15日)
申报者请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报送到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联系人:赵志勇,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docx
科研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