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四平市社科联通知精神,现对四平市社科项目结项事宜做如下要求:
1.即日起,四平市社科项目结项采取随时受理、随时结项的方式,即项目负责人凡完成研究任务,可随时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科研处随时受理并向上一级部门报送;
2.所有申请结项的项目,必须在10月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凡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本年度将不再受理;
3.2014年获批立项的四平市社科项目必须于今年(2017年)7月1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否则按照市社科联通知要求进行撤项处理;
4.2015年获批立项的四平市社科项目必须与今年(2017年)10月1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否则按照市社科联通知要求进行撤项处理。
望周知!
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