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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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28

各位老师: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省第十二届社科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凡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学会、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二、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联网(http://jlskl.cn/) 社科评奖栏目下的网上申报模块并实名注册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详见申报者操作手册),系统确认通过后,须打印纸质申报表两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类1份;著作类2份)。论文类需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申报者将以上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清单粘在档案袋上, 2018年3月15日集中报送到科研处。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原件)一律不返回。

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三、时间安排

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评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18年2月26日—3月15日)

申报者登录系统( http://jlskl.cn/)填写申报信息

2、上交纸质材料(2018年3月15日)

 申报者请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报送到科研处社科管理科。

 

 联系人:赵志勇,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18228

          

              

           评奖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