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已确定,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科究人员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指导思想:
申报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范围:
围绕高句丽渤海研究的现状及所需,根据我省高句丽渤海问题研究的实际,在相关领域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项目申报以“指南”条目为基础,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立项原则:
申报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高水准的研究成果。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四、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一般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或无中高级职称的博士、在读博士,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目前有省高句丽研究中心及省规划办研究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 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规划项目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研究成果以出版著作为主要目标,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
五、申报时间:至6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上交填写好的《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0434-3291816
高句丽项目申请书.doc
项目指南(2018).docx
科研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