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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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9

 

按照《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9〕4号)、《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吉组通字〔2020〕5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长白山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守正创新、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人应当为在我省从事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非公党建等方面工作,有较高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已在省内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同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其他有影响的成果。一般应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者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或者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

2. 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业务成绩突出,有影响广泛的代表性作品或重要成果。一般应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或者主创的作品导向正确、影响广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申报人年龄、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本地的申报工作,中省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荐部门(单位)将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委宣传部。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人可在附件1中下载、填写“长白山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三份。

2.证明材料。报送纸质版3份。须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首页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证明材料要与项目申报书填报信息相符,顺序内容主要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及聘任证明材料;相关方向代表性论文刊发期刊(国际会议)首页、目录及论文首页;科研、人才称号、奖励证书复印件;反映项目或课题的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任务书、合同的关键页;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等。涉密材料报送前需要进行脱密处理。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请务必于2021年1月2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纸质版各3份提交至科研处。申报书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后,组织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间2020年1月4日至14日。

五、相关政策

(一)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

(二)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省直和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程序和公示程序。未按要求履行程序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确保质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对提供假业绩、假成果等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转交相关部门列入国家和省失信人员黑名单。

        

             附件1:长白山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0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