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新葡萄官网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从教技能和提高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进一步规范“课前十分钟演讲”活动的贯彻落实,现做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第1-18周 (周一—周五 7:50—8:00)
二、活动范围:2012、2013级学生(具体开展班次见附件1、2)
说明:第1-2节课是专业课、公共课(同学院合班)的班次开展演讲活动;第1-2节课是实验课、公共课(不同学院合班)、术科课的班次不作要求。
三、活动要求
各学院可以根据本专业的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前十分钟演讲”活动,专业系主任作为“演讲”活动的负责人,安排能够指导学生的教师负责演讲活动,对演讲内容给予适当的指导。
附件列表中涉及的任课教师应该提前十分钟进入课堂,及时对学生的演讲进行指导和点评。
教务处 校团委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2012级演讲.doc
附件2:2013级演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