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需通知教师参加监考培训会:
本次考试监考培训会分两场进行,请各单位监考教师准时参加,不得缺席,会前进行签到,有课教师可调整培训场次。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12月14日下午15:20—15:50,第六教学楼6103教室,参加培训单位:
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
第二场:12月14日下午16:00—16:30,第六教学楼6103教室,参加培训单位:
体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法学院、职业技能教研部、大学外语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博达学院。
教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