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防疫期间新葡萄官网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认定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及四平市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现将新葡萄官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及情况说明
(一)认定人员
1.户籍所在地为四平市的新葡萄官网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应届研究生),可参加四平市教育局组织的本次申报认证,由学校组织办理,严格按照本次校发通知要求进行认证。具体认证过程见下面申报流程。
2.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内四平市以外的新葡萄官网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应届研究生),按照疫情期间吉林省相关要求,鼓励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就近办理,并按照当地教育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确认、制证等工作。如计划参加学校组织的本次认证工作,需返回四平市进行体检、确认、制证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办理,具体认证过程见下面申报流程。
3.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外的新葡萄官网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应届研究生),鼓励到户籍所在省份就近办理。如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不能办理,需参加
新葡萄官网组织的认证工作,必须返回四平市办理,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省人员进入四平市及新葡萄官网的相关防疫规定。本人必须在四平市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组织的体检及其他认证事项。
(二)情况说明
1.现场确认
为做好防疫期间新葡萄官网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工作,凡参加
新葡萄官网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认证的毕业生,网上审核通过的,不需现场确认。因某一种或几种材料网上比对不成功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在10月19-21日到新葡萄8883官网amg老图书馆三楼完成现场审核,并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审核制度,由本人在入校1日前向其就读学院进行申请报备。
2.体检
为做好防疫期间新葡萄官网教师资格证体检工作。凡参加
新葡萄官网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认证的毕业生,必需在四平市教育局指定的
四平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否则不予认定。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参加本次新葡萄官网组织申报人员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网报条件
(1)获得毕业证。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拟申请“语文”科目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
(3)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全国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 学生申报任教科目。
现场确认时间:本次网上审核通过者,无需参加现场确认。网上比对未成功、审核未通过者,
需在10月19-21日到新葡萄8883官网amg老图书馆三楼完成现场审核。应要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审核制度,由本人在入校1日前向其就读学院进行申请报备。
3.网上申报相关要求及重点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相应步骤填写信息。
(3)资格种类选择:
① 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合格证的人员,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吉林省”,认定机构选择“四平市教育局”
②已取得 “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初级教师资格合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的人员选择相应从教资格。认定省份选择“吉林省”,认定机构选择“四平市铁西区教育局”
(4)确认地点(需严按要求选择,否则数据调取失败,后果个人负责):
申报高级中学的,认定机构是:四平市教育局
确认点是: 新葡萄8883官网amg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认证机构是:四平市铁西教育局
确认地点是:新葡萄8883官网amg职教部
(5)申报的任教学科要求与本人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科目一致,申请“语文”科目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6)“工作单位”必须填写为申报人“学号”,此项将作为新葡萄官网学生的唯一识别码,如因未填写为学号或不填造成的数据调取失败,后果由个人负责。
(7)户口所在地: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址填写,通讯地址:能联系到申报者本人的地址。
(8)需要上传照片要求必须使用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的电子照片,该照片可以通过登录http://www.chsi.com.cn网址查询并以保存图片的形式进行存储,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如:0701101.jpg;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具体查询方法可以参照《附件3毕业生图像信息查询操作指南》)。
(9)凡参加新葡萄官网组织认证人员网报完成后,将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所在学院、专业、联系电话、申请级别(高级、初级、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9项信息发给所就读学院负责毕业年级的辅导员老师处,以备新葡萄官网核对认证人数。另将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学院、学号命名)发送到所在就读学院负责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备用。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10)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高级)、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初级、小学、幼儿园)加盖学院公章,学生电子版照片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交至老图书馆三楼曲老师处。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高级)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初级、小学、幼儿园)
附件3毕业生图像信息查询操作指南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学生处 文学院(职教部)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