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将于6月底7月初开始,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总体考试时间:
2018级师范专业:6月28日-29日、7月5-8日;
2018级非师范专业: 7月3-8日;
2019-2020级:7月3日-9日。
各年级每个专业最后一门课程须安排在上述考试时间的最后一天。
(二)公共课:由教务处依据本学期校历统一安排(附件1)。
(三)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学期校历和学校关于考试时间的规定安排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采取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形式,更新的试题库、新建或更新的试卷库须及时上报到各教学单位保管。试题覆盖面、题型、题量、难易度等符合《新葡萄8883官网amg试题库建设及管理办法》(吉师大校发字〔2014〕76 号)文件规定,试卷格式按照试题库软件格式排版。
三、试题抽取
试题抽取采取试题库或试卷库随机抽题方式。各教学单位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为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组员的试题抽取工作小组,负责抽取试题、校对试卷及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抽取的试卷经校对无误后,统一装袋密封,密封条上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按试卷印刷时间报送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试卷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试题库:由各教学单位按教师的抽题方案抽取试题。
试卷库:由各教学单位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并做好记录。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除“一般考试”和“重点考试”两种基本考试方式外,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专业、课程特点,由传统的单一性、结果性考核向过程化、多样化考核转变,采取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试行。
2.重点考试。每个专业安排一门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进行重点考试,各年级重点考试尽量安排在考试前期进行。
3.“MOOCs”(慕课)课程考试。本学期慕课课程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2。
4.过程性考核课程。考核时间和具体安排由任课老师依据学期初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进程表进行。过程性课程最后一次考试须按要求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并符合学校关于期末考试时间的具体规定,考试时长按一般考试时间执行。
五、试题印制与管理
1.试题印制。教务处负责于 6月 1日—6月18日统一印刷全校试卷。印刷完毕后,由教务处通知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领取试卷。各教学单位负责统一装订、保存,任课教师须回避所授课程试卷的装订工作。
2.试题管理。各教学单位须指定专人管理试题和试卷,在命题、收发、印制、装订、保存等各个环节中,做到记录清晰, 有据可查,严格保密。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
(一)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在规定的阅卷地点采取密封、集体、流水方式评阅试卷,保证评分的合理、公平、公正,教师阅卷用红色字迹签字笔。
(二)成绩评定与发布
1.成绩分析
自2019级开始新修订培养方案的师范专业:按照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和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此类课程的成绩分析融入到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中,教师须撰写“《xxxx》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及持续改进报告”(模板和范例见附件3),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持续改进的举措。
其他课程:成绩分析采用从教务系统中导出的“吉林师范 大学课程成绩分析表”样式。
2.成绩录入格式
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时,所有课程按以下格式录入成 绩: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期末成绩”一列;若有期中考试,则期中考试成绩录入“期中成绩”一列;平时成绩及其它各考核方式成绩一起录入“平时成绩”一列,“平时成绩”涉及的各项原始材料及成绩明细由任课教师存档。
3.成绩相关时间
成绩录入与送审:7月12日下午17:00 前,任课教师完成期末成绩和重修成绩的网上录入、送审工作。
成绩审核与发布:7月13日下午17:00 前,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对期末成绩和重修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录入、是否全部送审,及成绩评定是否合理进行严格审核,成绩一经审核便即时发布给学生。
(三)材料存档
1.课程考核材料。自2019级开始新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师范专业的课程考核所有材料,及其他年级过程性考核课程的相关过程性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并与试卷一起存档;考查课等课程考核材料由教师自行保存。
2.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存档,公共课承担单位须同时将纸质成绩单送至各相关教学单位一 份。教务处将随机对各教学单位期末试卷及成绩单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七、材料报送
1.期末考试试卷和试卷印刷呈报单纸质稿、试卷审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送交教务处截止时间:公共课:5月31日;专业课6月4日。
2.期末考试安排表(标明集体阅卷地点,见附件5)于 6 月16日前送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21 日由各学院公布给学生。
3.各教学单位要按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安排好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阅卷评分等相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各教学单位要按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安排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