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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2-15 浏览次数: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主要项目、选派办法及《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等材料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凡有意向且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教师及学生,均可按网上公布的具体流程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各项目的咨询及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为了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请按如下注意事项和时间表提交材料:

一、注意事项:

1、申请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

2、所有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整理好,在基金委要求的材料基础上多准备一份,交由国际处留存。所有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将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保留;

3、《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照说明填写(见附件二);

4、部分项目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请参阅相关项目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待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即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材料至国际处;

5、所有项目在申请时均须提交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请有意申报者尽早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以免耽误申报。

6、国际处受理及初审材料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提交材料。

二、材料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6年1月8日全天;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2016年3月31日全天;

3、“地方合作项目”:2016年4月8日全天;

4、“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请在各项目网上报名开始前2周与国际处取得联系,具体咨询。

地 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家属区专家公寓1楼)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329004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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