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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档案馆现已开展2015年度学校各类档案接收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档案材料立卷与归档规范》要求,对本年度档案做好分类整理、正确组卷、归档移交。

档案归档移交时要同时提交本单位档案移交清单、全引目录、文件目录(上述三文件电子版在档案馆网站档案信息栏自行下载)。归档档案要正确规范编写档案题名,并将案卷全引目录中的盒号及卷皮中的归档号统一编号后,才能在档案馆进行电子化扫描、装订,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档案馆共同落实本年档案接收工作,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提前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学校安排好的日程到档案馆进行档案扫描、移交工作。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3292071

档案馆

2016年9月7日

附件:2015年学校档案扫描、移交日程安排

序号

单 位

时间

1

工会、机关党委、信息网络中心

9月12日

2

宣传部、作文评点报、资产经营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9月13日

3

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9月14日

4

发展规划处、离退休工作处、保卫处

9月15日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就业工作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9月16日

6

学报、高师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校友办

9月19日

7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9月20日

8

继续教育学院、附中附小、图书馆

9月21日

9

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9月22日

10

组织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9月23日

11

长春校区办公室、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部

9月26日

12

教务处

9月27日

13

科研处

9月28日

14

计划财务处、基建管理处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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