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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2-16 浏览次数: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主要项目、选派办法及《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等材料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凡有意向且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教师及学生,均可按网上公布的具体流程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各项目的咨询及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为了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请按如下注意事项和时间表提交材料:

一、注意事项:

1.申请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

2.所有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整理好,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材料基础上多准备一份,交由国际处留存。所有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将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保留;

3.《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照说明填写(见附件二);

4.部分项目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请参阅相关项目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待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即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材料至国际处;

5.所有项目在申请时均须提交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请有意申报者尽早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以免耽误申报。

6.国际处受理及初审材料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提交材料。

二、材料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7年1月10日(周二)全天;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2017年3月29日(周三)全天;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2017年3月28日(周二)全天;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4月7日(周五)全天;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016年4月10日(周一)全天;

6.国际区域文艺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3日(周四)全天

7.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3月29日(周三)全天

8.“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另行通知

地 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家属区专家公寓1楼)

联系人:尹老师,杜老师

电 话:3290040,3296282

QQ咨询群:47414098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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