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检查发现,家属区10、11、12、13号楼大部分业主把敞开式阳台私自做了封闭。这些住宅楼建于1985年,均按敞开式阳台设计,承重只是阳台本身,如果擅自封闭,使其承重增加,必然会导致阳台下沉、变形,甚至会塌落。
经研究决定,限期进行拆除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业主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师大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版权所有 中国·新葡萄(8883·AMG)官方网站-Macau Store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 吉ICP备05005280号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