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馆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等国家、教育部和吉林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
2.拟定全校档案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档案馆中、长期发展规划。
3.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全面负责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九大类档案(包括声像)的管理和学校人事、教师业务及学生档案工作。
5.负责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鉴定、整理、分类、统计、保管、销毁工作。
6.保守档案秘密,确保信息安全;做好档案实体的保护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负责档案馆的网络建设、网络管理、网上归档的开发和研究工作。
8.参加学校信息工作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校内外人员利用本校档案提供优质服务,拓宽档案开发领域。
9.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考核工作。
10.负责对科研成果获奖、设备开箱验收、基建工程竣工等重要事件归档材料的审查并签署意见。
11.负责学校档案队伍建设,包括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学习、学术研究和岗位培训等。
12.负责开展馆际之间的交流协作,做好馆内外档案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综合档案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校各院(部、处、室、所)档案立卷工作的收集、指导、督促、检查和提供利用。
2.负责全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出版、外事、财会等九大类不同载体档案(包括声像)和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销毁、统计、保管工作。
3.负责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排序、上架、管理等工作。
4.负责编制档案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分类目录、专题目录、主题目录等各种检索工具。
5.负责档案馆的网络建设、网上归档、网上提供、网上借阅等档案服务性工作。
6.负责各种机器维修和声像档案保护工作。
7.负责掌握库房温度标准和相对湿度标准。
8.负责接待国内外的档案查询和提供利用。
9.负责对全校兼职档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开展评比考核工作。
10.负责全馆技术设备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珍贵或重要档案的翻拍、复制和修复。
三、人事档案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教师业务档案和全校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不断完善教师、干部及技术人员、工人、学生等档案的科学管理,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处理好学校人事、学生档案的各种来信、来访,做好外调、查档、查询、借阅及档案材料的分发、登记、转递工作。
4.负责《干部履历表》、《教职工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学生成绩表》、党团籍组织等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工作。
5.负责接待查阅档案利用者,包括接收、保管、查询、转发、邮寄档案等工作。
6.负责全校政工干部和本部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7.组织好档案的整理、鉴别和转寄等工作,对已整理和装订好的教职工及学生档案,定期进行抽查和复核。
8.根据干部职务变动、人员工资变动等情况做好登记和插卷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的归档和发档工作。
10.研究落实人事、学生档案升级达标各项业务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