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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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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学院报送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1.需填报的材料为附件1中的《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6:实验室基表情况表》。具体填写办法请详见《填表说明》(附件2),注意请将数据填写在附件的EXCEL表格模板中,不要填写在word表格中。固定没有变化的数据可将2021年数据(附件3)作为参考。注意填报数据实验室名称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填写。所属学科: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4,按照最新版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填写二级类代码(前四位)(内容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中)。基表6中“教学运行费”包括“材料消耗费”,所以“教学运行费”必须大于或等于“材料消耗费”。

2.本次填报数据包括本科教学、科研实验室数据和研究生教学、科研实验室数据两个部分。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数据、科研处负责全校科研实验室部分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监督查错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部分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监督查错工作。

需要填报数据的学院有11个:物理学院、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3.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附件2中的填表要求认真填报数据,积极配合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院工作。于9月16日(星期五)前将基表4、基表5、基表6的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本科教学实验室数据(基表4、5、6)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电子版QQ离线发给赵老师。科研实验室数据(基表5)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QQ离线发给王老师。研究生数据(基表4、6)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QQ离线发给于老师。

教务处:赵老师 QQ:173355040

科研处:王老师 QQ:271739645

研究生院:于老师 QQ:1395576736

教务处 科研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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