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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1-04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中心)及直属单位:

为落实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就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放假前,各学院、部门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部署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同时,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处理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要把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重点,突出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提醒学生在寒假离返校途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进行一次详细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做好物品保管工作。贵重物品和精密仪器要集中到有防盗门、防护栏和监控设施的房间内妥善保管,不能集中保管的要有专人看护。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三、加大力度,保证成人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成人教育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成人教育学生离校时,必须对所用教室、实验室、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物品损坏或丢失时,要立即追查,严肃处理。

四、监管到位,坚决杜绝私自办班。寒假期间各学院的网络实验室不得擅自对外开放,严禁私自引进社会人员以租、借、联合办班等形式占用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如有违反,一律强行解散。假期如有对本院师生进行办班、培训的单位,要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者一律取缔。

五、严格制度,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寒假及春节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每天都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和本部门领导。

六、维护设施,做好后勤保障。后勤管理处要督促列管单位在放假前对学校内的水、电、暖等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以保证假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七、严格把关,做好出入门物品登记。寒假期间,更夫、门卫要实行封楼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教职工和学生如需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的,要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拒绝登记的人员,禁止入内。个人物品拿出楼要进行检查登记,带公共物品出楼必须要有单位证明或领导签字,请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给予配合。

报警电话:保 卫 处:3296110

治安警察队:3294110

保 卫 处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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