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省工信厅2024年度创业辅导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业辅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创业〔2023〕269号)要求,现就新葡萄官网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法律法规。

(二)服务意识。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服务能力,能够主动对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辅导,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为创业者服务。

(三)业务要求。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和知识层次,有丰富的创业指导实践经验,在行业内知名的专家。从事创业辅导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五年,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选聘范围。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专家;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财税、管理咨询等方面的资深专家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创业辅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审核。

(二)审核推荐。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的人员进行复核,将合格的人选上报省工信厅。

(三)审核公示。省工信厅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参加面试,经面试和综合考评符合条件的人选在省工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聘任备案。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正式聘任为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创业辅导师”,颁发聘书。受聘人员持“证书编号”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进入导师信息库备案。创业辅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切实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双创”服务活动,志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优秀创业辅导师推选上来。

(二)规范申报。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确保材料真实完整。2022年(含)以前省工信厅聘任的创业导师,需要按照新修订的创业辅导师条件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三)按时推荐。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周三)16时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lnucxcy@163.com。

1.《创业辅导师申请表》(附件1)纸质盖章版1份报送至学校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双创教学楼2楼215室)。

2.《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1份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第一教学楼7楼1704室)。

联系人:贾然

联系电话:0434-3293002,13844442126。

附件

1.《创业辅导师申请表》

2.《师德师风鉴定表》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10月18日